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與保護框架
2003年10月17日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》,首次在國際層面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(以下簡稱“非遺”)的核心定義:被各社區、群體或個人視為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社會實踐、知識技能、表現形式及其相關工具、實物和文化場所。這一定義強調非遺的活態傳承特性——它並非靜止的曆史遺存,而是在群體與環境互動中不斷創新的文化生命力,需通過確認、立檔、研究、保存、宣傳、弘揚、承傳和振興等措施實現可持續保護。
根據公約,非遺涵蓋五大領域:口頭傳統與語言(如史詩、方言)、表演藝術(如戲曲、音樂)、社會實踐與節慶(如祭祀儀式、民俗活動)、自然與宇宙知識(如傳統曆法、醫藥)、傳統手工藝(如陶瓷、紡織技藝)。截至2025年,全球已有181個國家加入該公約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收錄項目達676項,中國以44項位居世界第一。
大陸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與數據概覽
作為非遺保護的積極踐行者,大陸已經構建起「國家-省-市-縣”四級保護體系」。截至2025年3月,大陸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的項目達44項,包括昆曲、古琴藝術、媽祖信俗、春節等,涵蓋民間文學、傳統音樂、民俗等多個領域。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共3610項,涵蓋10大門類,其中傳統技藝629項、民俗492項和傳統戲劇473項占比最高。
在傳承機制上,大陸已經認定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3056名,各級傳承人總數超9萬人,形成「師徒傳承+院校培養+社區參與」的立體模式。2015年啟動的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累計培訓10萬人次,推動蘇繡、景泰藍等傳統工藝融入現代設計。數字化保護方面,全國建成非遺數字資源庫超200個,收錄高清影像資料達150TB,《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標准》成為行業規範。
目前臺灣非遺項目申報有以下三種方式:
1. 地方挖掘與推薦:由臺灣各縣市文化部門組織專家對民間文化事象進行普查,篩選符合「曆史傳承性、活態存續性、社區認同性」的項目,推薦至大陸福建省等省級文化部門。
2. 由大陸省級評審:福建省或其他省份組織兩岸專家聯合論證,重點考察項目與中華文化母體的淵源關系。例如,2024年福建省第六批省級傳承人申報中,明確將臺灣同胞納入推薦範圍,單列申報名額。
3. 國家級與國際申報:通過大陸省級審核的項目,經大陸文化和旅遊部評審後納入國家級非遺名錄。
目前臺灣成功列入聯合國名錄的項目有以下:
1. 媽祖信俗(2009年入選):發源於福建莆田湄洲島,明清時期隨移民傳入臺灣,現有臺灣媽祖宮廟超3000座,信眾達1600萬人。2009年由中國整體申報,成為全球首個信俗類非遺項目。
2. 南音(2009年入選):中國現存最古老的樂種之一,明末清初傳入臺灣後稱「南管」,高雄、臺北等地的南音社團與福建泉州保持定期交流,臺灣南音藝術家卓聖翔更入選大陸國家級傳承人。
3. 歌仔戲(2006年列入國家級名錄):形成於臺灣宜蘭,融合閩南「落地掃」與漳州錦歌,2006年作為閩臺共同非遺列入第一批國家級名錄,兩岸劇團年均聯合演出超50場。
此外,閩臺東石燈俗「數宮燈」活動通過兩岸聯合申報,於2008年列入國家級名錄。每年元宵節,福建晉江與臺灣嘉義的東石鎮同步舉行宮燈互報儀式,2025年更吸引106名臺灣同胞參與,成為非遺活態傳承的典範。
基於臺灣青年到大陸求學、遊學、創業、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,筆者建議可以針對大陸中華文化的發掘,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項目深入考察,這些許多是在臺灣接觸不到,但卻是存在商機,是臺灣青年發展事業具備的優勢,尤其是文化的記錄與傳播,可以透過手機直接完成,是在當前社交媒體發達的時代,最佳的創作內容,深入學習中華文化會發現對自己的職涯有意想不到的助益。
作者:洪盛興
臺灣青年聯合會 融媒體中心主任
山西盛興學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
2025.10.14